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国科办资〔20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智能机器人等2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电子邮箱:
科技部高新司
2017年5月4日
重庆大学科技处组织策划办公室联系人: 徐丹丹、康治平,联系电话65112327
附件:
附件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附件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