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出,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通知邮件,查看项目批准通知。各学院获批项目名单已分发至学院。
1、请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开始填写计划书。
2、根据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计划书填写邮件说明以及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填写计划书正文内容。
3、在计划书填报阶段,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预算说明书相关类别编报请按照1、《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6〕257 号);2、《重庆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6〕256号);3、《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办法》(重大校〔2016〕440号);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2019)年出的,老师可以参照。
4、项目中涉及到外协或者合作单位参与等需要外拨经费的情况,须在经费预算说明中详细写明外拨经费情况;有合作单位无外拨经费的情况也要在预算说明中予以说明。
5、各位项目负责人在开展项目的同时要做好原始数据记录,包括文字、图像等方面的记录,并妥善保管,结题时交学院归档。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发表时应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的字样。
7、计划书电子版本提交后,等待依托单位与基金委审核通过再双面打印计划书一式两份(请注意核对版本号和电子版一致),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原件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计划书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后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复印一份,同纸质版计划书一起交A区办公楼211室。
8、由于计划书要通过学校逐一审核,所以计划书填报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16点。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