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科技局现启动2019年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详见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cstc.gov.cn/),为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种类
1.重庆市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
3.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高新领域)
4.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社会发展领域)
5.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农业农村领域)
6.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大主题专项项目
二、 申报要求及申报方式
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方式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六。
三、 校内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各类申报书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科发院纵向办邮箱kfyzxb@cqu.edu.cn;纸质版申报书(双面打印一份)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科发院纵向办(A区办公楼211室)。申报书需加盖学校公章处由科发院统一办理;科研诚信承诺书和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需加盖学校公章处由学院统一办理。学院同时提交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申请书的排放顺序与申报清单的排序一致)(附件7)。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各学院须严格按不低于20%的淘汰率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遴选,并填写《2019年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9年面上项目遴选申报汇总表》,经学院确认签字盖章后报送科发院纵向办。
序号 |
项目种类 |
校内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 |
1 |
重庆市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面上项目3月6日; 博士后、杰青、创新群体、重点项目3月8日 |
2 |
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 |
3月20日 |
3 |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高新领域) |
面上项目3月14日; 重点项目3月15日 |
4 |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社会发展领域) |
面上项目3月14日; 重点项目3月15日 |
5 |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农业农村领域) |
面上项目3月14日; 重点项目3月15日 |
6 |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大主题专项项目 |
(企业牵头) |
注:未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提交项目申报相关材料的单位或个人,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四、 注意事项
(一)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严格按照市科技局项目申报限项要求进行申报,各项目申报学院负责审核。
(二)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科研诚信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后盖章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个人和单位的科研信用管理。
(三)合作协议。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明确项目责任分工及经费分配比例等相关事宜,经学院审核,经联合申报相关单位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提交确认。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项目承担单位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五)纸质申报书报送。项目通过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中在线打印具有数字指纹的申报书正式版,完善相关签字、签章,并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才视为有效申报。
(六)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七)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学校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八)项目变更。项目获批后项目负责人及骨干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需要变更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报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在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系统中填报并提交补充任务书,方能变更。
五、 咨询电话
纵向办: 张薇 电话: 65105590
附件:
1.重庆市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
3.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高新领域)
4.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社会发展领域)
5.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农业农村领域)
6.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大主题专项项目
7.学院申报清单
科发院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