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基金委将全部收回。(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4481.htm)
今年4月、7月和9月三次通知相关二级单位经费结余情况并要求尽快按进度执行,目前部分项目仍有结余经费。现就2015年结题项目经费使用及结余经费退回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单位务必将结余经费情况及国科金发财〔2018〕91号文精神告知相关项目的负责人。
请各项目高度重视经费使用及结余经费退回工作。只要有结余经费(含几分钱),均需办理退回手续,而且基金委系统中将记录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请各项目提前做好安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均为实际未使用经费,将归入“应退结余数”退回,而且,学校年底财务决算,12月10日后不能报账。
我校教师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校外项目的,参照我校牵头项目,办理经费使用及结余经费退回。我校牵头,有校外单位参与并外拨了经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通知校外合作单位办理经费使用及结余经费退回。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