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出,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通知邮件。各学院获批项目名单已分发至学院。
1、请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开始填写计划书。
2、根据计划书填报说明、计划书填写邮件说明以及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正文内容。
3、计划书中的设备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申请时的预算。纸质版预算说明书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预算说明书相关类别编报请按照1、《重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6〕257号);2、《重庆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6〕256号);3、《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办法》(重大校〔2016〕440号);
4、项目中涉及到外协或者合作单位参与等需要外拨经费的情况,须在经费预算说明中详细写明外拨经费情况。
5、项目负责人生成计划书后请检查“预算说明书”底部是否有“项目负责人签字 科研部门公章 财务部门公章”字样,如果没有请修改模板。
6、各位项目负责人在开展项目的同时要做好原始数据记录,包括文字、图像等方面的记录。
7、计划书电子版本提交后,等待依托单位与基金委审核通过再双面打印计划书一式两份(请注意核对版本号和电子版一致),签字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后交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由科研秘书收齐后于9月21日前交行政楼211办公室。
8、由于计划书要通过学校逐一审核,所以计划书填报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6点。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