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预通知》(国科金函财〔2018〕35号)。通知指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可在2年内(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由依托单位统筹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仍有剩余,应退回基金委。基金委将于2019年初启动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此次收回范围是2015年度结题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请各位2015年度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尽快合理安排结余资金的使用。有还未冲销借款的请尽快冲账。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表
附件2:2015年度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冲销借款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