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8〕9号)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重庆市科委现启动2018年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社会民生类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重点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根据技术领域分为产业类项目和社会民生类项目。其中,社会民生类重点研发项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公益性需求,在生态环保、人口健康、交通城建、公共安全、农业农村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开展基于应用对象的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示范。
二、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社会民生类重点研发项目的申报主体以企事业单位为主,鼓励产学研协同。
本批项目实施定额资助,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和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人口健康领域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社会发展领域的其它领域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均采取事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三、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以核心技术指标、社会效益和应用效益为主,一般应有明确的应用示范工程。
四、重点领域
社会民生类重点研发项目分为农业农村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详见附件1、2)两个类别,项目申报人应当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领域,自主确定研究项目。
对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申报的项目,以及农业科技园区、贫困区县企业参与或应用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农业农村领域多年生作物项目实施周期可为3年。
六、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要求,并且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四)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加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七、申报方式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 选择一级项目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2. 选择二级项目类别:社会民生类重点研发项目。
3. 选择技术方向领域:选定指南中明确的某一重点方向和领域,将其领域编号填报至系统。
4. 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已选择的技术方向领域,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确定研发内容和相应的项目名称(不能把指南中的技术方向领域作为项目申报名称)。
(二)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委。
八、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内容 |
2018年1月22- 3月14日 |
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各相关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向学校反馈本单位科技人员的申报意向,2018年3月14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清单(包括项目申报人的姓名和项目名称)发送至电子邮件zhangweiff@cqu.edu.cn。 |
2018年3月14日-3月19日 |
各单位认真审核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和人员信息,完成项目申请书的网上申报工作。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6日下午4点,各单位于3月19日下午4点前将在线打印的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份)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科技处(A区办公楼211室),同时提交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申请书的排放顺序与申报清单的排序一致)。 |
注:未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提交项目申报相关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九、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提交前请务必仔细预览并确认无误。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项目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三)申报书纸质件必须从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打印、自动生成数字指纹,否则不予受理。
(四)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不受理未通过网上申报或者未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
(五)对“十三五”期间市级科技计划已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严禁申报单位将同一项目在不同市级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立项。
(六)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十、咨询电话
项目办:张薇 联系电话:65105590
科技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