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围绕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定位,高起点、高水平推进市教育大数据建设,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全面上水平、全国走前列,我局决定对 “广州市教育大数据发展规划(2018-20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大数据发展规划(2018-2020)
二、项目经费:40万元。
三、投标范围
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投标。鼓励教育大数据研究机构或企业联合申报。
四、项目内容与成果
(一)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分析国内外教育大数据现状,对标国内外一流教育现代化城市,提出广州教育大数据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措施和保障条件。
2.立论依据。根据“数字政府”理念及未来大数据发展趋势,提出广州教育大数据发展的思路和模式。
3.研究内容。(1)统一标准、资源整合。结合大数据采集机制和标准体系建立、教育基础资源整合等方面提出。(2)业务需求分析。从教育决策、教育教学、服务社会等层面提出。(3)技术可行性论证。项目偏向应用研究。
(二)项目验收指标:
1.广州市教育大数据发展规划(2018-2020)
准确梳理教育大数据业务需求。通过本规划,为广州市教育大数据发展提供发展蓝图和实施依据。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原则建立教育大数据采集机制和标准体系,推进教育数据基础设施统筹整合。实现精准评价教育教学质量、个性化推送发展方案、有效预测教育发展需求,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等功能;广泛服务教育教学、教育决策、社会民众;建成世界前列、全国一流、广州特色的教育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规划应具有较强的业务针对性和技术可行性。
2.项目实施方案:对照《广州市教育大数据发展规划(2018-2020)》提出技术路径,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
五、投标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信誉、身体健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内教育信息化领域具有领先水平;有相应的时间保障,能亲自组织与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遵守保密协议。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牵头应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育大数据相关课题或研究,有国内外权威期刊(国际会议)论文或专著;企业牵头应标,要求上年度大数据项目业绩1000万元以上,且行业背景深厚,在全世界或国内同领域领先。
3.项目负责人应组成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项目组成员应包括大数据领域领先的教育业务专家和大数据技术专家。项目团队对教育大数据未来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前瞻性。
六、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交《广州市教育大数据发展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9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寄送到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编:510030),电子版发送至gzjyjkyc@126.com。课题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保持一致。
2.投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0日。
3.成果初稿应当在2018年2月20日提交。经审议修改后最终成果应当在2018年3月30日前提交,有特殊时间约定的从其约定。
广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3日
(联系人:雷老师,电话:020-2208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