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科工信局、三亚市崖州区科工信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海南自贸港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4-2026)》(琼办发(2023)43号),深入推动科技人才下基层,根据《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现确定你单位作为试点并征集一批科技特派员项目,共同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示范推广。有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方向

本次科技特派员项目属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需符合产业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市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服务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研究和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二、相关要求

1.各试点单位可围绕服务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创新需求,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项目申报。各试点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并根据需求重要性进行排序上报。

2.项目负责人应是解决问题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在任科技特派员。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服务所在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就业增收有示范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省财政资金。科技特派员项目省财政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0万元。

4.试点单位财政配套资金。试点单位按照不低于省财政经费50%予以配套,且需在省科技厅下达项目立项通知30日内,按照省重点研发项目经费拨付的有关规定,将试点单位财政配套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报流程

试点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围绕服务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创新需求,组织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流程为:

1.帐号登录。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账号登录。未注册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后登录,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未注册的申报人,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按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重新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界面登录。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选择“重点研发专项-重点研发项目(联合征集)-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处)”端口填报,在线填写《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书》。

3.试点单位推荐。试点单位对项目申报单位科研场所、设备、人员、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后,为项目单位出具同意推荐及财政配套经费承诺函(模板见附件),确保项目单位具备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条件。项目申报人在附件“项目推荐函”栏上传“同意推荐及财政配套经费承诺函”,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4.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省科技厅。

5.本次申报网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6月25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2.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和承诺书。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配套资金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基础。

3.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项目申报查重要求,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研发类项目查重有关要求的通知》(琼科函〔2023〕675号)执行。

5.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科研信用系统。

6.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咨询电话

1.申报系统技术咨询:400-161-6289;

2.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65238920

五指山市科工信局:86633055

三亚市崖州区科工信局:88696616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66962953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65303220

附件:同意推荐及财政配套经费承诺函(参考模版)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