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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17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西方国家“非市场经济地位”标准及“双反”研究》申请说明

发布者:点击量:发布时间:2017-03-22

日期 2017-03-21   来源:     作者:   【 】   【 打印】   【 关闭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该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研究基础上,运用规范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管理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管理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当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法律上允许、操作上可执行、进度上可实现、政治上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以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求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管理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

  应急管理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

  二、2017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西方国家“非市场经济地位”标准及“双反”研究》申请指南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经济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同期内,国际贸易成为了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外贸总额从2001年的5098亿美元上升到2015年的39500亿美元,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世界第二大贸易国。然而,在“中国制造”销往世界各地的同时,各贸易伙伴国也纷纷推出贸易保护政策,其中最常用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据统计,入世至今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已达867起,并连续16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遭受反补贴调查98起,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近年来,美欧更是频繁针对中国企业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也即“双反”调查。2002年以来,中国已遭受“双反”调查87起,自2006年开始便成为遭受“双反”调查最多的国家。

  在对华“双反”调查中,“非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十五条规定,各国在对我国出口企业反倾销调查时,可以使用“替代国”价格来衡量产品生产成本和确定倾销幅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替代国”选择的不确定性,新加坡、西班牙等生产成本远高于中国的经济体也会被选为“替代国”,从而大幅度虚增了中国出口企业的成本,导致它们在反倾销诉讼中屡屡败诉并被实施高额反倾销税率。自2002年至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由美国、日本和欧盟等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发起的即超过500起,约占入世以来对华反倾销案件总数的60%。另一方面,虽然反补贴调查中并无反倾销调查中那样明确出现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概念,但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在一些国家的反补贴税率计算过程中,对比价格会根据类似“替代国”的做法来参考中国以外国家的价格,导致计算的出口成本价格偏高;而反补贴调查的发起方一旦胜诉,又很容易被其他国家和地区效仿和援引。综上所述,在对华“双反”调查中,“非市场经济地位”往往会使中国企业遭受不平等待遇。

  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笼罩在贸易保护主义的阴霾下,全球贸易增长下降,经济复苏缓慢。而随着英国脱欧、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等国际政治变化,反全球化趋势和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有可能加剧,并进一步威胁全球贸易及经济增长。作为贸易开放中受益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不仅应该在全球一体化的未来进程中担当重要的推动者和引领者,也应同时做好应对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的充分准备。因此,探讨“双反”调查对中国外贸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中国应如何应对其他经济体滥用“双反”调查的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说来,中国面临以下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第一,“双反”调查及“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贸易和经济发展的损害分别有多大?第二,应该如何有效应对他国的“双反”滥用行为及其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本项目将研究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对华“双反”调查的成因和“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影响(子课题1

  为了进行对华“双反”调查的策略研究,首先需要了解对华“双反”调查的历史、现状以及成因,特别需要掌握在对华“双反”调查中“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作用和影响。研究内容包括:1、中国受“双反”调查影响的商品贸易量、占出口贸易总额的比例及其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分析。2、对华“双反”调查的国别分析和产业分析,包括调查发起国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行业的生产和就业状况分析。3、WTO各成员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及其态度演变的趋势分析。4、WTO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WTO《议定书》第十五条中市场经济地位与“替代国”做法之间的关系研究。5、市场经济地位和标准在对华“双反”调查中的作用分析,包括各国对华反倾销案例中使用替代国价格做法的比例与对倾销幅度的影响,以及在反补贴案例中 “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影响程度。

  (二)“双反”调查对我国贸易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子课题2

  对华企业发起的“双反”调查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的出口成本,给中国贸易增长、经济发展以及就业保障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通过提高粗放式贸易竞争模式的成本,客观上起到促进企业质量竞争、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作用。同时,对华“双反”调查也可能对调查发起国起到两方面的影响,包括对进口企业的保护作用和对消费者福利的损害作用。因此,为了针对“双反”调查制定有效的策略,需要分析对华“双反”调查的影响,具体研究内容包括:1、“双反”调查对中国企业出口量、销售增长、利润率及生产效率的影响分析。2、“双反”调查对我国各地区贸易、经济和就业增长的影响分析。3、对华“双反”调查中“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贸易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4、对华“双反”调查对调查发起国进口企业的保护作用与其对消费者福利的损害作用的比较分析。

  (三)中国企业应对“双反”调查及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措施研究(子课题3

  为了应对“双反”调查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企业已经或应该采取各种应对措施,短期内通过各种应诉策略尽力争取“双反”调查中最有利结果和最低惩罚性关税,长期内则通过提高自身竞争力来降低未来“双反”调查的可能性和损害。这部分具体内容包括:1、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争取行业市场导向结果以减少“替代国”价格使用的案例分析。2、出口企业在“双反”诉讼中采用最合适应诉措施以获得较低的“双反”税率的案例分析。3、出口企业通过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和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来规避“双反”税实施的实证研究。4、出口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种类和推进产品升级等举措来应对“双反”调查的实证研究。5、出口企业通过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等举措来应对“双反”调查的实证研究。

  (四)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对华“双反”调查研究(子课题4

  针对美欧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中国也已于2016年12月12日提出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基于对《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解读和对各国利用WTO机制解决反倾销争端的案例研究,本部分研究试图回答下列问题:1、《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十五条中WTO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是什么?美、欧等国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违反了其在签订《中国加入WTO议定书》时的承诺?2、美、欧等国与中国对《议定书》第十五条如何解读的分歧有哪些,分别有何依据?3、应该如何定义市场经济地位?针对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或存在市场扭曲的经济体,是否应该允许采用替代国或国际价格的做法?如果允许,如何保证按照公平的做法,选择真实、合理的价格?4、哪些诉讼策略有利于WTO成员在国家贸易争端中胜诉?相应地,中国政府的诉讼策略应该有哪些?5、相比WTO争端解决机制,近年来中国与美欧等国针锋相对发起了若干 “双反”调查,效果如何?

  (五)中国应对双反调查的策略研究与政策建议(总课题)

  上面的子课题涉及了中国应对“双反”调查的国际层面策略与政策研究,本部分则探讨中国应当如何从国内政策制定的角度应对“双反”调查,将分别从企业、行业及国家层面提出应对策略。重点研究的问题包括:1、企业层面:如何帮助出口企业参与应对“双反”调查,以降低“双反”调查对企业的影响?如何推进我国企业出口市场多元化,以降低不利影响?如何扩大对外直接投资,通过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规避“双反”调查?如何帮助推动企业创新和我国企业出口产品升级,从根本上改变国际贸易竞争模式?2、行业层面:如何帮助企业在行业层面争取到反倾销调查中的市场经济导向结果?如何加强行业协会在组织和协调出口企业应诉“双反”调查中的作用?3、国家层面:是否需要对我国《反倾销法》进行修订,以更有效应对其他国家对我国企业的歧视性行为?如何更稳妥地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同时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降低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扭曲程度,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对我国企业“双反”调查的源头?

  三、申请者资格与申请书撰写

  1、主持或参与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申请此次应急管理项目。

  2、应急管理项目定位于政策研究,强调应用管理理论和规范方法,运用有效的数据支撑,加强与实际管理部门的结合,在长期学术研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指南中的研究专题,快速提出科学、可靠的研究结论和可行的政策建议。申请者一般应有扎实的实际背景资料和数据基础,在相关科学问题研究领域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课题,并在申请书中予以明示。

  3、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基础和条件,针对本期应急管理项目主题《西方国家“非市场经济地位”标准及“双反”研究》中的各研究专题,选择研究自己的视角和方向,设计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在研究内容中应明确说明本课题与其它相关课题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课题之间的合作。

  4、申请书的撰写必须突出政策研究的特色,在提出政策建议、产生政策影响、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同时说明支撑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理论方法和数据来源。

  5. 拟申请项目的专家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17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选填写G04,“资助类别”选填“应急管理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附注说明选填“研究类项目”。正文部分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期应急管理项目鼓励研究者与实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申请开展研究,申请人和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应急管理项目。要求申请者将本应急管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其中包含1个总课题和4个分课题,并分别提交项目总体申请书和各分课题申请书。总负责人需在申请书中介绍分课题分工情况,并附上“承诺书”分课题无需提供承诺书。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在本期《申请指南》中某一课题确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申请获准立项后申请者将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管理科学部将采取项目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的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研究。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并对通过预评审的项目团队发出答辩通知。接到答辩通知后,总负责人须本人到场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评审组专家评议,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组专家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每个分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16万元,总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24万元。

  4. 研究期限定为10-12个月(2017年5月—2018年5月),项目启动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应急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五、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期间由课题申请人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ISIS(http://isisn.nsfc.gov.cn/)系统上传,并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4月28日16:00截止),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正式申请书pdf文件(以“依托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应急管理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纸质版(一份)应在2017年5月4日前(以寄出时邮局的收寄邮戳为准)通过EMS寄出。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

  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差额遴选,计划在5月中旬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将在5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课题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不同于常规的面上项目,因应急管理项目的时间性要求,其申请书在ISIS系统上成功提交后不经基金委接收部门受理,直接由管理科学部接收和组织评审。因此,在我们正常接收和审核了申请书的情况下,该申请项目在ISIS系统上也会显示“等待基金委确认”状态,这不影响您申请书的正常评审。

  六、联系我们

  联系人:高杰   电话:010-62327153  电子信箱:yjyj@nsf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邮编:100085

  附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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