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是项目负责人的义务和责任,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6〕52号)的要求,我校启动2017年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项目的范围
2017年到期(包括延期和超期未结题项目)项目和科技支撑示范工程课题(详见附件4),人才计划项目另行通知。
二、准备项目结题材料
按照科研项目三级管理的原则,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项目结题的准备工作,以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完成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报告、经费决算(加盖财务处公章)等项目结题所需材料(见附件1)。
三、提交项目结题申请
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完成时限提前3个月提交结题申请,并跟踪项目结题进展。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管理办法,维护自己和学校的科研信用。
四、项目延期
如项目按期结题有困难,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完成时限前填报《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修改(补充)合同》(附件3),办理项目延期的相关手续。
五、结题材料归档
项目在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办理完结题手续后,将在线打印的《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确认单》(彩色打印)交科技处备案。
科 技 处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1.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6〕52号)
2.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委发〔2014〕57号)
3. 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修改(补充)合同
4. 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2017年到期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