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渝经信发〔2014〕26号文件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全国物联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我国物联网的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依据《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4〕74号),详见附件1。
为做好国家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二级单位依据工信厅联科〔2014〕74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光盘电子材料,各一式五份,纸质材料纸张规格为A4,页边距2.5cm,仿宋体4号字。按规定顺序简装,于2014年5月22日17时前报送科技处214办公室,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
联系人: 刘 俊 65112327 徐丹丹 13452159316
重庆大学科技处组织策划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