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4〕57号),重庆市科委定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用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机制及其管理系统,所有信用管理责任主体(含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评估专家及机构)的信用记录将从当日起正式生效。
请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评审评估专家等认真学习《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基本规程(试行)(渝科委发 〔2014〕 56号)等相关文件,做好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结题等环节工作。
目前,在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仍处于“逾期未结题”状态的项目,请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18时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结题申请(需相关项目管理处室审核材料并认可)或延期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与提交工作,逾期市科委将严格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管理。
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